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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注册规定 证书管理
考试大纲 相关法规 更多信息,请浏览“ 中国土地估价师学会”网站
[ 报名条件]: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包括土地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城市规划以及经济、地理、建筑工程等,下同)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二)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具有2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三)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本科学历,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四)取得土地估价相关学科大学专科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 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四门。四科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第一、二、三科实行标准化考试,第四科采取笔试形式。
[ 考试时间]:
课程 考试日期 具体考试时间
土地管理基础 10月19日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经济理论与方法 10月19日 14:30-17:0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月20日 9:00-12:00
土地估价实务 10月20日 14∶30-17∶30
[ 注册规定]:土地估价师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省级以上土地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省级土地管理机构按本办法审核后,统一报国家土地管理局换发证书。  
[ 证书管理]:经考试、审核,合格者发给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凡脱离土地估价工作三年以上或其他原因已不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不能予以重新注册登记,其所取得的土地估价师证书自行失效。
[ 考试大纲]: 200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 
[ 相关法规]:

洛阳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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