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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小型企业总体构成中具有企业数量多(约占全部国有企业的90% 以上);分布面广;生产相对单一,市场基础较差;
全国多数职工在这些企业就业等特点。实行股份合作制是国有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和基本选择。
国有小企业改组为股份和作制企业通常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是组成股份合作制改组筹备组,正式就股份合作制改组的有关内容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设计。改组方案要讲清四个方面的问题:①股份合作制改组的目的,即通过股份合作制改组能够解决企业发展中的什么问题;②改组的可行性,如股东投资资金的盈利率如何;③资产重组的设想,其中对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理应提出具体意见;④对股权构成的设想,包括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募集方式等。国有小企业虽然规模小,但通常开办时间较长,退休职工问题较多,
有的企业在资产构成上也存在一些复杂问题。因此,方案设计中必须认真进行趋利避害分析和对发展的前景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预测。
可行性论证和方案设计中,应同时成立由财税、国有资产、
企业主管和综合经济部门等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全面清理和界定产权,并形成资产验资报告。此外还要初步拟定《企业章程》。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应将可行性分析报告、方案设计文件、资产验资报告等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职工大会审议,并作出审议决议和对是否进行改组作出决定,如决定改组,要立即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形成正式报送申请文件。
第二步是由企业正式向体改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提出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申请。企业提出申请,应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实施方案、企业章程、职工大会的有关决议或新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发起人协议书、企业财产验资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等。
第三步是由企业持批准文件和有关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后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税务和金融部门办理登记和开立帐户。
第四步是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登记并取得法人资格后,企业即可组织股金到位和折股及划分股权工作。股金募集顺利完成后,企业即可召开股东大会,正式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国有小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其资产归国家所有。实行全员租赁的国有企业,按合同交足租赁费,并扣除各项费用后剩余的利润形成的资产,
其产权归企业劳动
者集体共同共有。此外,实行改组时,本应属于职工个人的奖金节余、
工资储备基金,可采取两种处理办法:一是转入改组后的股份合作企业,继续用作支付职工的奖金和工资;二是划归职工个人所有,并折成个人股股份投入企业。
国有小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其股份可设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但不设国家股。原国有小企业的国有资产可以由本企业职工出资购买,购买后的剩余部分可以实行融资租赁,即由企业按租赁合同在规定年限内向出租方缴纳租金,融资租赁年限到期,国有资产即退出股份合作制企业。
国有小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时,企业管理体制、分配制度的确定以及企业变更与清算等应按照国家体改委制定的《城镇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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