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制企业的有关问题

  

一、 什么样的公司需要在设立之前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需要在设立之前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非经行政当局许可不得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

2、 意欲进入许可证制度控管之下的行业的公司,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3、 行为主管部门管制之下的企业,如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而成的公司。

二、 公司的设立及程序

公司的设立是指在公司成立之前循序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活动。

公司设立程序主要包括:

1、确立发起人,即创办公司的人。

2、订立章程。章程是公司设立时必须具备的公司组织和行为所依据的准则。

3、设置机关。

4、设立登记。

三、 公司成立及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

公司成立是指公司已经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申请程序,由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成立日期是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依据我国公司法,公司成立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有:

1、组织要件:决定公司类别、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2、股东人数要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最低人数不少于5人。

3、股东出资要件:即股东出资要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公司设立行为要件,如订立章程,出资或认股,申请设立登记等。

四、 公司成立必须经过的程序

1、申请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缴纳全部出资后,股份有限公司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登记机关审查,发照,登记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所规定条件的预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即为公司成立之日。

五、 公司合并必经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主要有:

1、订立合并协议。

2、持异议股东的购回股份请求权。

3、股东会决议。

4、债务概括承担通知。

5、主管机关报批准。

6、注册登记。

7、合并的财务处理。

六、 公司分立必经的程序

1、分割财产。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股东会作出决议。

4、通知债权人。

5、依法进行登记。

七、 公司解散必经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织。

2、公告通知债权人。

3、清理财产。

4、清偿债务。

5、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6、清算报告的制作确认。

7、公司注销登记。

八、 清算组处分公司财产时应遵循的顺序:

1、保留足够支付清算费用的金额。

2、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4、缴纳税款。

5、清偿债务。

6、分派剩余财产。


洛阳天诚会计师事务所